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2015年04月10日 10:45  点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现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公布如下:

2014年,我委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四个需求”(自治区党委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各地各部门、各族人民群众的需求)、“六大任务”(经济运行情况研判分析、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牵头主导及市场物价调控预警、对口援疆协调服务、节能减排统筹推动),牢固树立“五个服务”理念(服务大局、发展、社会、基层、人民),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发展改革工作的基本任务,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努力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和完善公开内容形式,统筹推进发展改革信息公开,不断加强信息的发布、解读和回应,积极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公信力,更好地发挥了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

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及时召开相关会议传达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把思想进一步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上来。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援疆办主任张春林负总责,明确了办公室为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部门,驻委纪检组(监察室)、人事处、法规处负责对公开工作进行内部监督,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对本处室的公开工作负责的工作机制。办公室专门确定了1名秘书,各单位明确1名信息员,具体负责公开工作。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我委先后出台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规章制度,对公开的范围、形式、方法、程序及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监督机制等各个环节都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同时,我委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效能考核,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机关各项制度得到了更好地落实,有效地规范了行政审批权、执法权,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促进了办事效率的提高。

二、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力度

我委坚持以确保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总目标,完善网络平台建设,发挥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窗口”作用。今年对委门户网站进行了升级改版,专题设立了政务公开一级栏目,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15个二级栏目,权力清单、简政放权等46个三四级栏目,综合运用文字、数字、图标、影像等方式,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务信息,8月份改版后浏览量超过百万次。全方位公开行政决策、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环节,全方位接受公众监督。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对政策法规、重要决策等,开展调研、意见征集、网上调查、在线问答,多层面采集意见建议。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00条,除涉密及不宜公开、无需广泛的告知的外,基本实现全文电子化。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全年通过领导信箱围绕项目申报、投资建设、物价等热点问题,答复经审核认定可让社会广泛知晓的群众咨询107条,答复率100%,主动开展政策解读百余条次。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60份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条(均不属于我委制作保存的信息)。加强政务微博微信等政务公开平台建设,2014年发布微博24条、3.6万人关注,微信18条、1000多用户进行了订制,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实效。积极采取主动约请媒体访谈,及时组织撰写稿件,认真完成媒体约稿,协调召开新闻发布会、行风热线、直播访谈等,强化与媒体的沟通互动,年内接受媒体采访95批次,组织发布的百余篇稿件先后被中国政府网、国家发改委门户网、自治区政府网和新疆日报、新疆经济报、新疆电视台等主流媒体采用转载,我委的社会影响力、公信力和关注度进一步增强。

三、全力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坚持依法行政,加大行政机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巩固延伸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接受社会监督。在2013年公布第一批权力清单行政审批事项5项,第一批下放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21类、委托审批10类的基础上,2014年第二批下放了乡镇卫生院、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粮油中转储备库等9类项目的审批权限;将灾后重建项目、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防灾减灾基础设施项目3类项目委托地(州、市)发展改革委审批,取消“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国际招标国内中标机电设备进口零部件免征关税审核”、 “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机构管理”行政审批事项2项,除国家规定外,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权限已全部下放地州。对照国家《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在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形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并于2014年10月27日在门户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加强审批事项后续监管,印发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后续监管的指导意见》,切实做到“放下去、放到位;管起来、管到位”。为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我委对2013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说明和2014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经费”说明进行了网站公开,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透明度。

四、强化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能力

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建立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我委今年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简政放权、创新管理”远程视频培训、新调入人员培训、发改系统协同办公平台培训、机关业务培训等时机,将简政放权、创新管理、行政审批、信息报送、保密工作等方面的政务公开内容工作纳入培训范围,培训率达到90%。充分发挥远程视频平台作用,将培训范围覆盖到全区发改系统。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步组织了3期自治区发展改革系统“简政放权、创新管理”远程视频培训班,组织5名理论知识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各处负责同志对地州进行了视频培训,全委522人次、机关85名驻村的同志通过下发培训光盘的方式组织了学习,全疆各地州共有780人次参加了培训。培训内容从投资项目审批权限下放、推动职能转变、自治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治区社会发展项目情况、农业项目前期管理等8个方面进行了梳理总结,现场解答了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承接”下放审批权限所遇到的疑惑。通过培训对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进一步做好全面深化改革、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强化监管等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发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主动公开的畏难情绪需克服、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需提高、依申请公开的答复方式需规范等问题。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任务的关键之年,我将深入践行“忠诚、清廉、团结、担当、创新、奉献”发展改革系统干部核心价值观,强化“五个服务”理念,努力克服自身不足,激情工作、敢于担当,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充分利用好门户网站、信息简报、新闻媒体等平台,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方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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